商标答辩
一、简要说明
异议答辩、异议复审答辩、争议答辩、撤销复审答辩、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答辩、商标评审证据交换等案件。
二、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答辩人自己办理。答辩人自己办理商标答辩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
(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答辩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准备答辩书件:拟写答辩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答辩人向商标局提交答辩。
(二)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答辩申请书件:答辩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三)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准备答辩书件:答辩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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