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明确2020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2020年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明确如下:一、统筹考虑疫情影响和“五一”假期安排,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

    查看更多 2020-05-30 桂祺网小知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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