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根据“三定”方案 调整内设机构后亮相
2021-06-03 10:34:48
桂祺小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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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华版权代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将内设机构调整为软件著作权部、作品著作权部、数字著作权部、营业部、法律部(网络监测取证部)、产业促进部、版权代理部(国际部)、科技发展部(数据资源部)、研究部(培训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12个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1. 作为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承担作品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专有权登记等工作;
2. 承担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委托的著作权质权登记、出版境外音像制品著作权合同登记与认证、重印国外期刊著作权合同登记、出版或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认证等工作;
3. 开展版权鉴定服务和网络版权监测、取证、维权及其他版权相关法律事务服务工作;
4. 开展版权领域政策法规研究、咨询、宣传和培训,提供版权价值评价、资产管理、投融资等研究咨询服务,开展版权产业促进相关工作;
5. 开展版权领域科技政策及标准研究咨询、版权数据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国际版权业务交流合作等工作;
6. 管理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和《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主办《中国版权》《创意中国》杂志。